214.(2) 台中公司 101 年底餘額式試算表的借貸方總額不相等,借方總額為$100,000,經查帳冊,發現下列事實:a.某交易貸記應付帳款$3,600,過帳時過入 應付帳款之借方;b.現付房租$2,000,未入帳;c.加計應付帳款借方金額 時,借方總額為$980,誤記為$930。則該試算表上原貸方總額為 ①$92,80 0 ②$92,850 ③$94,450 ④$96,450 。

解析:

現付房租,未入帳,借方貸方同時都缺此交易,故試算表原貸方就缺此金額

試列應付帳款錯誤及正確的T字帳如下

錯誤與正確的數字相差7,1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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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以借方總額100,000-7,150=92,850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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