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3. (1)過帳時有一借方金額誤以十倍之數過入同會計項目之貸方時,導致試算表 不能平衡,其貸方大於借方之數 ①可以用 11 除盡求得錯誤金額 ②可以用 5 除盡求得錯誤金額 ③可以用 7 除盡求得錯誤金額 ④可以用 9 除盡求得錯誤金額 。

解析:

設借方金額原為737,以10倍之數7,370過入同會計項目之貸方,

則相差數為7,370+737=8,107

則各算式求證如下

8,107/11=737

8,107/5=1,621.4

8,107/7=1,158.14285

8,107/9=900.777

只有11可除盡求得錯誤金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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